根據《教育部 國家語委關于評選表彰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知》(教語用函〔2022〕2號),經基層推薦和基層公示、初審和?。ú浚┘壒?、復審等程序,確定了178個先進集體和294名先進個人為擬表彰對象,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3日。公示期內,如對擬表彰對象有異議,請通過書面形式向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工作表彰領導小組辦公室(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反映,反映情況應客觀真實。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應署實名并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10-66097445、010-66097153
傳 真:010-66096681
電子郵箱:zonghc@moe.edu.cn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工作表彰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2月17日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務
京ICP備10028400號-1 京公網安備11010202007625號 網站標識碼:bm05000001